



地址: | 沈阳市沈河区三好街79号奉天硅谷 大厦B座8层 |
电话: | 024-23923388 |
辽宁省老年服务协会简介
辽宁省老年服务协会,成立于2011年10月21日,经中共中央组织部同意,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绍毅任会长。本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、提供决策咨询、服务企业发展、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,被辽宁省民政厅评为5A级社会组织。
协会性质: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行业协会;是满足养老服务业供需双方需求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;是省委省政府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参谋机构。
协会宗旨:为老人解难,为政府分忧,为社会尽责,为会员服务。
服务范围:居家养老、社区养老、机构养老、文旅养老、智慧养老和涉老健康产业。
分支机构:老年健康服务专业委员会、医养结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老年人能力评估专业委员会、老年心理服务专业委员会、渉老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;涉老人才培训工作委员会、医养结合联盟、渉老企业联盟、渉老健康产业联盟、渉老文旅联盟。
社会评价:本协会与会员企业,共同发力,一起拼搏、一起奋斗,在服务国家、服务社会、服务群众、服务行业中做出了突出贡献。获全国老龄政策研究优秀成果奖;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视,省级领导给予13次批示和指示。同时,得到广大中老年人的好评,得到新闻媒体广泛关注。新华网、人民网、凤凰网、网易网、搜狐网、全国老龄网及辽宁省各大媒体给予超百次报道。
辽宁省老年服务协会会员权益
一、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三)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四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 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;
(二) 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三)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(四) 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 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六) 以其他合法的方式支持本会发展。
二、入会的条件和程序
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(二)自愿申请加入本会;(三)具有《营业执照》等证件及产品合法审批等文件;(四)遵纪守法,合法合规经营,社会信用记录良好;(五)具有较强实力和较大规模,在本地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。
会员入会的程序: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(二)经2名以上会员介绍;
(三)提交有关证明材料,包括:本人身份证、本单位《营业执照》等证件及产品合法审批文件;(四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(五)由本会颁发会员证,并予以公告。
三、会费缴纳标准
(一)担任常务副会长的单位会员,每年交纳20000.00元(贰万元)会费。
(二)担任副会长的单位会员,每年交纳10000.00元(壹万元)会费。
(三)担任理事的单位会员,每年交纳3000.00元(叁仟元)会费。
(四)担任会员的单位会员,每年交纳1000.00元(壹仟元)会费。
账户名称:辽宁省老年服务协会
开户银行:农业银行沈阳南湖支行
银行账号:06-150101040011581
开户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81号
联 系 人:张 欣15940000156
联系电话:024-23923388、23932388
单位邮箱:lfh1021@163.com
单位网站:www.lnslnfw.com